黄忠5号2宗资产公开出租方案
2025-06-06 17:07:05
一、基本情况
资产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出租业态要求:无特别要求,按照《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出租方式:进场交易。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单宗资产对外招租;通过竞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租金标准与承租方。
四、出租价格:中标价为第一年租金标准,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此后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五、出租期限:5年。
六、管理要求
(一)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按合同第一年租金标准计算);
(二)装修免租期依据,按照原《成都交子置业有限公司租赁装修免租期标准实施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资产面积在300㎡(含)以内的免租期1个月;
(三)竞价保证金为3-5万元(四倍租金万位凑整);
(四)承租方不得越门经营,经营面积与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一致;
(五)《物业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采用制式版本。
七、其他
(一)承租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公司、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合伙企业、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均可报名,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信息发布:本次公开招租信息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项目地现场发布。招租信息发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信息内容应包括租赁商铺的地址、门牌号、出租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底价等要素。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三)竞价方式:按照《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出租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指南》执行。
(四)合同签订与房屋交付:
1.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承租方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不接收房屋,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房屋交付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人报名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权利及物理现状和面积(资产面积系测绘面积可能有误差)等相关情况及瑕疵全面了解并认可,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合同约定租期内六个月的租金。租金每六个月为一支付周期,以后承租方每次在上一支付周期届满前15日交纳下一支付周期的租金,以此类推。
(五)交易服务费承担与支付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各承担 50%。由承租方先行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纳全部交易服务费(以扣除承租人竞买保证金的方式一次性交纳交易服务费)。待承租方履行合同签订和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交纳义务后,出租方将应当承担的50%交易服务费返给承租方(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开具50%交易服务费的增值税发票)。若竞拍人竞得资产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交易服务费由竞拍人独自承担,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竞买保证金由出租方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划转至出租方银行账号由出租方收取不再退还竞拍人。
八、激励及退出机制
激励机制:无
退出机制:
1.承租方、受托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
(一)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非法手段骗取成交结果;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
(三)将合同擅自进行转包或分包;
(四)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五)合同终止后,拒不依约完成合同清算、退场等义务;
(六)在租赁期内有严重拖欠租金、违法违纪、造成安全事故的。
2.承租方、受托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至3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全部资产出租和委托运营项目:
(1)将合同擅自进行转包或分包,且恶意“吃差价”;
(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3)在租赁期内有严重拖欠租金、违法违纪、造成安全事故的。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交子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监督投诉:
联系部门: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8-87511592
邮箱:jnctjw2021@163.com
附件:1-1.资产平面图